一、户口迁移的对象
1.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已落实就业单位,已取得报到证的毕业生;
2.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未落实就业单位,但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迁往去向的说明
1.已取得报到证者,户口迁往地按报到证载明的工作单位迁出。如果工作单位不能接受户口,或者个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单位,则只能迁回原籍。
2.迁回原籍是指迁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2、专升本毕业生原籍分别指进入中专、大专阶段前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具体办理办法
由于我校校区分散,户口管理也不在同一个派出所。本着既不让学生跨校区办理毕业手续,又不影响派出所日常工作的原则,经与派出所协商,将本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如下:
1.开元校区(含3+2毕业生)、周山校区、景华校区各学院毕业生的户口迁移采取集体办理的办法进行。由各校区保卫科向所在校区的各学院分送《200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信息登记表》,各学院组织需迁户口的毕业生认真、工整填写,本人确认签字后,将信息表连同每人迁移证工本费4元钱(派出所收?。┮徊⒔谎г核谛GN揽疲N揽瓢炖硗瓯虾?,及时分送各学院。
2.景华校区毕业生数量较多,但距郑州路派出所较近,采取利用派出所空闲时段,保卫处派专人在郑州路派出所上班,分学院由学生本人直接到郑州路派出所办理的办法进行。
具体安排为:
⑴ 集中办理时间在6月10日至6月17日,其中6月13、14两天双休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办理,即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其他6天每天下午17:30至22:30办理。
⑵ 为了避免学生过于集中,对学院进行时段划分。6月10日至13日四天为机电学院、材料学院、车辆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时间;
6月14日至17日四天为电信学院、建工学院、化工学院、理学院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时间。
上述学生办理迁移证时要交验身份证、报到证(迁回原籍者除外)及交付4元钱的迁移证工本费;要自觉排队,不在办证点发生争执,维护学校形象。
⑶在6月10日至17日之外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零星人员,需要到所在校区保卫科联系。
保卫处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