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河科大招[2007]17号文件《关于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现将评定“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届毕业生年度综合就业率排序在前七名的学院(食品学院、动科学院、机电学院、林学院、农学院、车动学院、材料学院),每个学院推荐两名先进工作者;其余学院,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先进工作者(2009届没有毕业生的学院除外)。
2、请有关学院按照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由被推荐人写出事迹材料,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电话:80065)。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
招生就业处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