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生源信息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的依据,因此审核生源信息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基础性工作。现将有关审核201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审核内容: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须与盖有省级招生部门招生录取专用章的招生录取审批表一致。如确属招生录取审批表有误或姓名中手写生僻字的,需经原省级招生部门盖章予以确认方可更改。
2、民族:按实核对。
3、政治面貌:分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等。
4、生源所在地:是入校前的户口所在地。要求输入到地级市(州)县,形式为“××省××市(州)××县”,如: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其中,河南省所属5个扩权县(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直接写为“河南省××县(市)”;“3+2”专科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是指考入中专前的户口所在地;专升本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是指考入大专前的户口所在地。
5、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的生源地字段补充到生源所在地地级市(州)县形式为“××省××市(州)××县”,如: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6、毕业生家庭住址:填写现在家庭所在地的通信地址。
7、毕业生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本人的固定电话(至少保证一年内能联系到本人)。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的《201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表》电子文档发至各学院辅导员邮箱,此表中15项提供了毕业生的基础数据,由毕业生核对确认,6—7项为增加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学生本人认真核对《信息表》中各字段内容,如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可直接在相应栏处更正;空白内容要录入完整。
2、《信息表》中未登记的毕业生,请将相关信息补充到本专业信息表最后一个记录后面;《信息表》中已登记的毕业生中,如有退学、延迟毕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学籍变动情况。
3、入校后出现姓名更改或生源所在地发生变化的学生必需提供变化后所在地派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否则不予更改。
4、本《信息表》由学院按要求打印出纸质材料并由毕业生本人核对签名。
5、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信息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
招生就业处
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