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1-6-24 17:07:47 | 浏览量:2341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暑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2日至8月26日。8月27日、28日为注册报到时间,8月29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4日(7月2日、3日正常上班)至8月26日,8月27日正式上班。附属单位放假时间请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1.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7月1日前,一式2份报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2.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假期期间遇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维护好校内治安秩序。
3.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4.假期各单位使用学校印章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3:00-5:00
5.假期学校值班地点:
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值班电话:64231434
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招生就业处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高质量地完成2011级新生的招生任务;有科研项目、迎接新增博士点建设中期检查及学科建设的其它工作、学生军训、各学院校友联络、办公室搬迁、基建和维修工程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后勤部门要在假期中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测、修缮,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3.暑假期间,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后勤部门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保证生活用电、用水、用餐的正常供应;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
4.暑假期间任何单位在校内组织集体活动,必须提前报学校值班室,经带班校领导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
5.暑假期间适逢高温季节,应本着节俭的原则,注意节水、节电,特别应控制空调的预设温度,杜绝浪费。
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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